关于调整193个海关商品编号项下商品监管要求的公告

海运新闻物流巴巴2020-01-19 15:01:45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对193个海关商品编号项下商品对应的监管要求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对“4001100000”等2个海关商品编号项下商品,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和进/出境植物、植物产品检疫。

  二、对“4101201110”等191个海关商品编号项下商品,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

  本公告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调整后的监管要求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93个海关商品编号监管要求.xls

  海关总署

  2020年1月17日

评论
外贸海运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2024-10-29 15:38 回复 收起
汕头国际海运散货,你们是不是也有做
2025-02-10 11:17 回复 收起
记得五年前刚入行外贸,无意间接触你们网站,一直到现在查海运费都是来你们网站
2021-08-08 17:20 回复 收起
厦门海运出口包清关,费用怎么算
2023-04-28 07:00 回复 收起
危险品出口海运拼箱你们能做吗?
2021-11-07 02:29 回复 收起
关注物流巴巴
物流巴巴微信公众号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