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巴巴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出台办法称,自今年9月1日起,对出口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纳税信用等级最高的企业5个工作日内就能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
据物流巴巴了解,《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对出口企业的分类认定标准进一步细化、明确,通过纳税信用级别、税收遵从、净资产等一条条“硬杠杠”,将出口退(免)税企业分为四类,有针对性地实施差别化管理和服务。
出口企业评定为一类企业的均要求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并建立较为完善的出口退(免)税风险控制体系,近3年未发生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等。
对于一类出口企业,税务机关提供绿色办税通道(特约服务区),优先办理出口退税。国税机关经审核,应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其余三类的办结时限也均有缩短,总体上,出口退税整体进度进一步加快。
新办法规定,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应于企业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结果确定后一个月内完成。出口企业被评为一类,并不意味着一成不变,体现了管理类别将会根据企业守法诚信情况而实行动态调整。
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主要有这些变化:
一是区分不同外贸业态设定一类企业标准。区分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分别设定一类企业的评定标准,进一步提高了分类标准的针对性。
二是适当提高一类企业占比。为进一步发挥一类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新办法》适度降低了一类企业的准入门槛,适当提高其所占比重。
三是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针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轻资产的特点,《新办法》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评定为一类企业的净资产比例标准,由原办法中的大于100%降低至大于30%,体现了对外贸新业态的支持。
四是强化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为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办法》在分类管理上进一步强化了对诚信企业的联合激励和对失信企业的惩戒措施。比如,在一类企业的评定标准中,除考量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外,企业在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分类管理情况也作为评定标准之一,营造让守法者一路畅通的良好氛围。同时,明确被列入部门联合惩戒名单的企业,直接评定为四类出口企业,让失信者处处受限。
五是进一步加快退税整体进度。《新办法》将二类、三类企业申报退税的审核办理时限,由《原办法》的20个工作日分别缩短至10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
鉴于一类企业的户数预计将大幅增加,税务机关做好配套服务的工作量也随之加大,为确保税务机关的服务质量不打折、管理手段跟得上,《新办法》将一类企业的审核办理时限,由《原办法》的2个工作日延长为5个工作日。总体来说,《新办法》将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的整体进度。
六是持续加强风险防范。按照放、管、服相结合的要求,《新办法》要求税务机关在为出口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的同时,持续加强事前的预警、事中的审核把关和事后的评估核查,做到不仅放得下、服务好,也能管控住风险。
过去办理出口退税,前后要二十多天,现在通过物流巴巴实现出口退税,只需3天就可到账,这可大大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提升出口产品的竞争力。